疑不滿後車響號襲擊司機 休班警准重召事主作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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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0/31 12:31

最後更新: 2016/10/31 12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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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陳汝輝。(經濟日報資圖片)

男警涉於去年2月22日休班期間,在深水埗美荷樓對出的燈位停車,遭尾隨的私家車司機響號及以粗言指罵,休班警陳汝輝(41歲)被指毆打私家車司機致流鼻血,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經審訊後原定今裁決,惟裁判官今稱控方案情指被告施襲時以左手捉住事主,而辯方案情則為被告當時左手拿著外套,但辯方律師未曾就此說法盤問事主。辯方承認有遺漏,申請提出重召事主作供,獲裁判官批准,案件定於11月2日續審。

控方曾一度反對辯方的申請,惟認為辯方申請沒有不能彌補的公平性,故不再堅持反對,裁判官又指是基於良心而提出。